标准序号 | 评审要点 | 评分方法 |
39.3 | 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,所有新技术和新 项目必须经过本机构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 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,方可开展临床应用。 | 1.无流程不得分。
2.流程不完善减0.2分。 3.查阅院科新技术档案3-5份,未按流 程审批1例减0.2分。 4.无委员会会议记录减1分。 5.记录有缺陷减0.2分。 |
标准序号 | 评审要点 | 评分方法 |
39.3 | 建立新技术和新项目审批流程,所有新技术和新 项目必须经过本机构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 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,方可开展临床应用。 | 1.无流程不得分。
2.流程不完善减0.2分。 3.查阅院科新技术档案3-5份,未按流 程审批1例减0.2分。 4.无委员会会议记录减1分。 5.记录有缺陷减0.2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