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序号 | 评审要点 | 评分方法 |
17.3 | 有重点部门(急诊科、手术室、血液透析室、内 窥镜室、导管室、重症监护、产房、新生儿病房、 消毒供应中心等)的管理制度与措施。 | 1.相关管理制度缺一项减0.5分。 2.无相关管理措施减0.2分。
3.执行落实有缺陷减0.1分. |
标准序号 | 评审要点 | 评分方法 |
17.3 | 有重点部门(急诊科、手术室、血液透析室、内 窥镜室、导管室、重症监护、产房、新生儿病房、 消毒供应中心等)的管理制度与措施。 | 1.相关管理制度缺一项减0.5分。 2.无相关管理措施减0.2分。
3.执行落实有缺陷减0.1分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