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级医院评审条款16.2.2
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
16.2.2 医务人员能根据医患沟通制度与流程,用患者易 懂的方式、语言与患方进行沟通,履行手术、麻 醉、高危诊疗操作、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(如化  疗、放疗)、使用血液制品、贵重药品、耗材等  书面知情同意手续。 1.未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不得分。

2.未建立相关沟通流程减0.2分。

3.未履行相关书面同意手续减0.5分。 4.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全减0.1分。

印证资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