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序号 | 评审要点 | 评分方法 |
3.2.1 | 临床一、二级诊疗科目设置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规定的三级医院基本标准,并与执业许可登记 相符合;临床科室主任100%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, 其中正高职称≥70%。 | 1.查看临床已开展的诊疗科目(含一、 二级诊疗科目)的清单,与执业许可证 登记不相符减0.2分。
2.临床科室主任职称不达标减0.2分。 |
标准序号 | 评审要点 | 评分方法 |
3.2.1 | 临床一、二级诊疗科目设置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规定的三级医院基本标准,并与执业许可登记 相符合;临床科室主任100%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, 其中正高职称≥70%。 | 1.查看临床已开展的诊疗科目(含一、 二级诊疗科目)的清单,与执业许可证 登记不相符减0.2分。
2.临床科室主任职称不达标减0.2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