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级医院评审条款3.2.1
标准序号 评审要点 评分方法
3.2.1 临床一、二级诊疗科目设置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   门规定的三级医院基本标准,并与执业许可登记   相符合;临床科室主任100%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, 其中正高职称≥70%。 1.查看临床已开展的诊疗科目(含一、 二级诊疗科目)的清单,与执业许可证  登记不相符减0.2分。

2.临床科室主任职称不达标减0.2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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