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序号 | 评审要点 | 评分方法 |
3.1.4 |
有承担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备设 施,急救设备器材齐全、完好、处于备用状态, 有定期的检查维护,定点放置,符合规定数量。 | 1.急救设备器材不全减0.2分。 2.未处于备用状态减0.2分。
3.未定点放置或无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减0 . 1分。 |
标准序号 | 评审要点 | 评分方法 |
3.1.4 |
有承担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备设 施,急救设备器材齐全、完好、处于备用状态, 有定期的检查维护,定点放置,符合规定数量。 | 1.急救设备器材不全减0.2分。 2.未处于备用状态减0.2分。
3.未定点放置或无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减0 . 1分。 |